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桂药监函〔2025〕302 号
发布日期:2025-06-24
生效日期:2025-06-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知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检查分局、直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已经自治区药监局2025年第1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4日
文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