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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检院关于上线化妆品新原料与关联产品同步申报功能模块的通知
2025-05-12 08:09  点击:2828
发布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5-05-09
生效日期:2025-05-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知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药监局《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要求,提高新原料和化妆品审评审批效率,中检院对化妆品智慧申报审评系统进行了优化,增加化妆品新原料与关联产品同步申报的功能模块,并于2025年5月9日正式上线运行。通过该模块,化妆品新原料及关联产品的注册人、备案人可以在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时,一并提出使用该新原料的特殊化妆品的注册申请。相关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附件:   化妆品新原料与关联产品同步申报操作指南

中检院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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