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2025年第37号
发布日期:2025-04-09
生效日期:2025-08-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8〕4号)同时废止。
为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管理办法
国家药监局
2025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