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2025年 第5号
发布日期:2025-03-19
生效日期:2025-03-1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指南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为加快推进化妆品安全评估制度实施,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 年版)》《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等相关规定,省药监局组织编写了《山东省普通化妆品安全评估报告(完整版)撰写指南(试行)》,现予以发布,供备案人撰写普通化妆品安全评估报告(完整版)时参考。
省药监局各区域检查分局要加强政策宣贯,督促化妆品备案人依法依规做好化妆品安全评估工作;省食药审评查验中心要充分利用省级安全评估师资力量,分片区定期开展派驻式现场集中辅导,帮助提升备案人安全评估能力水平。
化妆品安评制度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注册处联系。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 年 3 月 19 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