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发布文号:第349号
发布日期:2024-09-23
生效日期:2024-09-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化妆品和新原料受理审评咨询服务工作,对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在化妆品和新原料注册备案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做到快速响应、高效解决,中检院对特殊化妆品和新原料受理审评咨询服务安排进行了优化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https://www.nifdc.org.cn/nifdc/bshff/hzhpjssp/hzpsptzgg/202409202030271247818.html。
特此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