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冀药监法〔2024〕24号
发布日期:2024-07-12
生效日期:2024-07-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知
专业属性:其他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局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已经省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2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