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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 (桂药监规〔2024〕4号)
2024-06-12 09:22  点击:390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桂药监规〔2024〕4号
发布日期:2024-06-11
生效日期:2024-08-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知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2023 年修订版)〉〈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2023 年修订版)〉的通知》(桂药监规〔2023〕1 号)同时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修订版)政策解读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检查分局、直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修订版)》已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3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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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药监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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