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4-05-30
生效日期:2024-05-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知
专业属性:
备注: 附件: 进口普通化妆品及国产牙膏备案沟通咨询登记表.docx
为规范业务咨询工作,提高沟通服务效率,减少因咨询电话繁忙导致等候时间过长的问题,经研究,自2024年6月1日起,我中心统一使用专用电子邮箱gdmpa_hzpsz@gd.gov.cn,接收企业关于广东省进口普通化妆品及国产牙膏备案相关的技术问题的咨询。
一、邮件格式
企业应如实填报《进口普通化妆品及国产牙膏备案咨询问题登记表》(见附件)。邮件主题及附件统一命名为:“八位数字格式的日期+邮件咨询+企业名称”。
为避免不法分子冒用企业名义,同时便于后续统计,请同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PDF版和可编辑的word版本登记表。
二、咨询答复
我中心收到邮件后,将根据咨询的问题具体情形,选择以电话(简明答复)、电子邮件(书面内容较多)、现场咨询(沟通研讨)等相应形式给予及时答复。
请企业填写登记表信息时应准确、清楚、无歧义,并及时接听复电或收阅邮件。我中心原咨询电话号码将作为电话答复专用,为避免占线影响咨询效率,请勿拨打。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