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3-10-11
生效日期:2023-10-1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指南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地(市)市场监管局,拉萨市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藏青工业园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活动,保障化妆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管效能,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经营企业现场检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
2023年10月11日
(联系人:崔旋 联系电话:6328213)
附件下载:
附件: 化妆品经营企业现场检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