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发布文号:2023年第1号
发布日期:2023-08-31
生效日期:2023-08-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为规范和指导儿童化妆品注册和备案工作,保障儿童化妆品使用安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中检院制定了《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见附件)。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工作程序的通知》(药监综妆〔2022〕32号),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 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
中检院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