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赣药监综〔2023〕7 号
发布日期:2023-03-30
生效日期:2023-03-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计划规划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 2023 年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3 月 21 日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