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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穗府办〔2023〕5号)
2023-02-27 10:14  点击:14100
发布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穗府办〔2023〕5号
发布日期:2023-02-24
生效日期:2023-02-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意见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动我市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广州化妆品产业国际竞争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战略,坚持制造业立市,加快化妆品全产业链布局,全面提升广州化妆品产业技术创新力、质量竞争力、品牌影响力、人才吸引力,打造国内领先、国际水平的高端高质高效化妆品产业集群。

(二)发展目标。

构建“4+6+4”(4个基地、6个商圈、4个关键〔研发、检测、智造、品牌〕)化妆品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格局,到2025年,化妆品产值规模达到1500亿元左右,培育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领军企业2—3家、超过50亿元的企业5家以上,拥有5个以上知名民族品牌。到2035年,把广州建设成为集总部经济、创意设计、产品研发、智能制造、市场营销和文化传播为一体的全球化妆品制造中心、消费中心,成为享誉全球的“国际美湾”。

二、主要任务

(一)高标准建设化妆品制造中心。

重点建设白云区美丽健康产业园、黄埔区南方美谷产业园、花都区中国美都产业园、从化区美都化妆品产业基地等4个制造基地,打造高标准专业化美妆产业园。鼓励企业建设高标准的化妆品产业园区,低成本出租或出让给化妆品企业,为产业集聚提供载体,为企业发展创造条件,培育一批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竞争力强的化妆品制造企业,将我市打造成为全球化妆品制造中心。鼓励本市企业大力发展化妆品原料、包装的生产制造,保障供应链安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各区政府具体实施)

(二)高水平建设化妆品消费中心。

结合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构建“商圈、展会、电商、出口”四位一体的化妆品消费体系,打造全球化妆品消费中心。培育白云新城、天河路、北京路、琶洲、上下九、长隆万博6个地标化妆品消费商圈,建设美妆品牌聚集地、时尚潮流引领地、消费创新策源地。加大化妆品线上线下展会营销推介力度,举办“广州塔对话会”、中国美都化妆品高质量发展大会、中国化妆品国际高峰论坛、美妆时尚嘉年华、美博会等国际国内重大活动,打造全球化妆品行业风向标。推动文化、旅游、艺术、娱乐、直播电商等产业与化妆品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充分利用琶洲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优势,打造化妆品产业网红经济,发展美妆文化、美妆旅游,推出3条以上化妆品美妆产业旅游路线。依托南沙自贸区、广州保税区和广州空港经济区,引导国际化妆品品牌走进来。(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各区政府具体实施)推动成立广州市化妆品“一带一路”国际贸易服务委员会,推动化妆品产业走出去。(市化妆品行业协会负责)积极推动化妆品进出口通关便利化改革,实施“湾区一港通”模式、互联网预约通关。(广州海关、黄埔海关负责)

(三)高起点建设化妆品研发中心。

围绕化妆品原料、功效评价等开展科技攻关,重点研发以中药提取物、天然植物资源等新原料为主要功效成分的美妆产品,攻克化妆品行业“卡脖子”技术,促进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以白云美湾化妆品国际研究院、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为核心,扶持提升总部企业和龙头企业的研发中心,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设国际水平的化妆品科研创新及成果转化平台。鼓励研发中心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大力吸引化妆品原料研发、配方开发、包装设计和营销策划等高端人才和精英团队落户广州。(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各区政府配合)

(四)高质量建设化妆品检测中心。

围绕化妆品产业制造中心、消费中心布局,建设国家级、省级等化妆品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平台,打造国内领先、国际水平的化妆品检测技术服务机构。重点开展化妆品原料及功效的检测方法、检测技术、检测标准研究,积极引入国际检测技术和方法,自主研发新型检测设备,推动检测技术创新发展。建设全球首个标准化、自动化化妆品人工智能检测技术平台,提供智能、高效、便捷的技术服务,提升企业注册、备案效率。积极申报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各区政府配合)

(五)以数字化智能化赋能产业升级。

全面推进工业互联网在化妆品生产全过程的应用,建设化妆品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实现化妆品企业数字化升级和产业链协同。鼓励企业对制造生产线、物流仓储等进行数字化改造,提升核心装备和关键工序的智能化水平,并实现在产业园区的规模化应用。鼓励企业建设定制化妆品主题消费体验馆,开展虚拟试妆、场景体验等应用,建立与直播电商等新消费平台匹配的供应响应机制,打造化妆品“互联网+生产+消费+服务”制造新生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负责,各区政府具体实施)

(六)全面提升品牌国际竞争力。

全力打造“国际美湾”金名片。推动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在技术、质量、安全标准上与国际接轨,加快相关安全及功效评价标准立项和研制,进一步完善化妆品行业标准体系,提高广州标准国际话语权。指导化妆品行业集体注册商标,培育一批具有岭南特色、中国韵味、国际气派的时尚精品,打造国际知名化妆品民族品牌。建设国内领先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开展化妆品质量国际比对研究提升工作,创建全国化妆品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政府质量奖评选,提高广州化妆品质量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建立化妆品产业链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中心,支持指导化妆品产业聚集区设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和知识产权保护站,打造“一体化、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负责,各区政府、行业协会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统筹协调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推动成立市级化妆品行业协会,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定期开展工作会商,沟通交流进展情况,全面落实工作任务。每年组织开展效果评估工作,将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市对区质量工作和药品安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负责,各区政府配合)

(二)落实用地保障。

鼓励各区出台化妆品产业园用地招商优惠政策,建立重点化妆品产业园区、重点项目用地需求清单和市区联动部门协调机制,对化妆品项目给予用地指标倾斜,简化报批手续,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利用多渠道、多形式供地方式,到2025年,为广州市化妆品产业园区提供不少于4500亩用地,其中白云区美丽健康产业园不少于1500亩,黄埔区南方美谷产业园、花都区中国美都产业园、从化区美都化妆品产业基地均不少于1000亩(含“一园多址”用地)。鼓励企业利用国有土地出让、村级留用地、村镇工业聚集区整治提升等,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划、规范、标准的前提下,建设高标准现代化化妆品厂房,为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用地保障,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各区政府具体实施)

(三)落实人才激励措施。

本市规模以上化妆品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可按照《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办理入户广州。各区政府每年按有关规定统筹协调本辖区内规模以上化妆品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子女入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园、民办学校)。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开设化妆品相关学科专业或课程,与规模以上化妆品企业、化妆品权威检测机构共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鼓励行业协会探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举办职业技能大赛。鼓励与志愿服务组织合作,由志愿服务组织或自行招募志愿者解决化妆品功效实验志愿者紧缺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负责,各区政府配合)对化妆品品牌企业开展轮训,提升品牌影响力。(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教育局、各区政府配合)

(四)构建质量共治格局。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成立市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工作专班,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添加、非法生产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高风险企业和产品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化妆品质量安全水平。优化化妆品产业发展环境,通过依法处理淘汰一批、帮扶指导规范一批、提质增效升级一批。(市打假办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各区政府具体实施)充分发挥化妆品行业协会的自律、协调和服务作用,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借助各类媒体、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国际贸易平台和中国品牌日、全国“质量月”等活动,宣传推介广州化妆品品牌,讲好“国际美湾”质量故事。(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商务局负责,各区政府配合)

(五)加强财政金融政策保障。

1. 白云、黄埔、花都、从化等区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引入社会资本,拓宽资金渠道,打造高标准专业化美妆产业园区。(有关区政府负责)推动小微化妆品企业加快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小升规化妆品企业落实省、市有关奖励政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市财政局、各区政府配合)

2. 对获批的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扶持资金。(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财政局、有关区政府配合)对化妆品首次应用并被纳入我国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目录的注册新原料一次性扶持1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不高于500万元。(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财政局、各区政府配合)

3. 获批成为全国化妆品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的,给予一次性扶持500万元。获得国内外知名设计奖项、中国商标金奖或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本市化妆品企业,按照现行政策给予扶持。(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市财政局、各区政府配合)

4. 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化妆品行业基金投资化妆品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提高化妆品企业信贷获得率和融资便利度。探索设立针对化妆品产业主体及产业链的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服务覆盖面,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化妆品产业的资本市场培育,支持推动符合条件的化妆品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新三板、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发行债券。(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各区政府配合)

文中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或者由市有关部门另行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2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23年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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