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鄂药监发〔2022〕26号
发布日期:2023-01-03
生效日期:2023-01-0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知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处室、分局:
《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指南(试行)》和《湖北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湖北省疫苗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湖北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湖北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已经省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政策法规处反映。
附件:1.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指南(试行)
2.湖北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3.湖北省疫苗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4.湖北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5.湖北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