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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关于化妆品进行全部成分标识的标识方法 》
2001-03-06 14:25 点击:2221
发布单位:
日本厚生劳动省
发布文号:
医药监麻发第220号 医药审发第163号
发布日期:
2001-03-06
生效日期:
2001-03-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法规
专业属性:
标签标识
备注:
该法规规定了日本化妆品成分的标示事项及相关的标示方法。
日本《关于化妆品进行全部成分标识的标识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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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年修订本)(卫生部令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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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化妆品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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