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法规中心
日本《通常的药用化妆品有效成分清单》
2008-12-25 13:56  点击:2439
发布单位:日本厚生劳动省
发布文号:药食审查发第 1225001 号
发布日期:2008-12-25
生效日期:2008-12-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法规
专业属性:产品及原料
备注:通常的药用化妆品有效成分清单规定了药用化妆品的种类、有效成分的规格及使用限量等内容。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卫生部关于不得以熊胆等野生动植物为原料生产健康相关产品的批复(卫法监发〔2002〕218号)
上一篇:马来西亚《化妆品管制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