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1-12-30
生效日期:2021-12-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知
专业属性:产品及原料
备注: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等法规文件,国家药监局组织建立了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自2021年12月31日上午9时起,化妆品原料生产商或其授权企业可以登陆该平台报送原料安全相关信息。其中,境内用户直接通过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nmpa.gov.cn)的“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模块进行登陆;境外用户需在“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http://ciip.nifdc.org.cn)开通账号后登陆。
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上线后,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仍可以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原料生产商出具的原料安全信息文件,也可以填写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生成的原料报送码关联原料安全信息文件。
国家药监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