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法规中心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浙药监规〔2021〕1号)
2021-04-06 18:15  点击:2403
发布单位: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浙药监规〔2021〕1号
发布日期:2021-04-06
生效日期:2021-05-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知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省局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20年10月31日前制定的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职责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0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1件。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本通知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90件)

 2.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件)

 3.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1件)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6日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继续有效的食品相关文件如下: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范(试行)》的通知

废止的相关文件如下: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规范保健化妆品网络销售行为指导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继续有效的化妆品相关文件如下: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生产许可有事项的公告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化妆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和停产复制度》的通知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化妆生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废止的相关文件如下: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规范保健化妆品网络销售行为指导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一面膜产品问题定性的批复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公告 (2021年第49号)
上一篇: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对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问题解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