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晋药监办妆〔2020〕76号
发布日期:2020-10-19
生效日期:2020-10-1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知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连续发布通告,公布了45批次染发、面膜、防晒等不合格化妆品和假冒化妆品。其中我省忻州市忻府区南方化妆城经营的彩蕴焗油染发膏(黑色)不合格,省局已责成忻州市局对该单位销售不合格产品情况进行调查。
请各市局对通告中的其它不合格产品和假冒产品开展全面排查,督促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行下架、登记、停售不合格产品和假冒产品;并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仍有经营的,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涉嫌销售假冒产品的,要严查进货渠道,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发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