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0-09-30
生效日期:2020-09-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知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化妆品生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