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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办理无违法违规记录信用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21号)
2017-07-20 14:23  点击:3495
发布单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2017年第21号
发布日期:2017-07-18
生效日期:2017-07-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http://www.shfda.gov.cn/gb/node2/yjj/n5100/u1ai52817.html
  为进一步打造透明政府,推进本市食品药品企业信用信息便民高效公开,根据《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通过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了本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信用信息的统一归集和交换共享。本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可通过市信用平台查询本单位2014年1月1日以来被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
 
  自2017年8月1日起,本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需要出具无违法违规记录等信用证明,可通过“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申请查询本企业的信用报告(地址:愚园路900号,咨询电话:021-62125035;详见“上海诚信网”,网址:http://www.shcredit.gov.cn/)。企业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上海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试用版)》记载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 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地址和联系方式
 
  2. 本市企业申请《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流程图
 
  3. 《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上海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试用版)》范本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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