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甘食药监发〔2015〕78号
发布日期:2015-03-12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 http://www.gsda.gov.cn/CL0005/36294.html
各市州、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风场区工商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局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依据省局2015年度监管工作要点,现将2015年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主要工作任务分解下达,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抓好落实。
一、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各市州局及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应高度重视,以本通知为依据开展工作的同时,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因地制宜,进一步量化、细化工作任务,靠实监管责任,加强各部门、层级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督导管理,监管举措无盲区无死角。做到责任分工明确,组织严谨到位,推进实施扎实有序,监管成效显现。进一步牢固企业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加强药品质量风险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监管,科学实施。紧密围绕公众用药安全总体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规范、合理运用风险管理方法手段,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原辅料管理、生产工艺执行、产品检验落实、前处理和提取等关键环节,统筹运用检查、抽验、检测等监管方法,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标本兼治,有计划、稳步推进监管各项工作任务的切实落实,切实提高药品化妆品生产质量监管水平。
三、督导跟进,促进提升。各市州局及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向省局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报送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梳理总结成熟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反映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工作思路、措施和意见建议等,确保扎实有序如期完成年度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工作任务。监管任务分解项目完成情况将作为市州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依据。省局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考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确保药品化妆品生产质量安全。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