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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关于指定我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机构的通知(黑食药监许函〔2011〕3号)
2014-07-17 10:24  点击:1655
发布单位: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黑食药监许函〔2011〕3号
发布日期:2011-07-14
生效日期:2011-07-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知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http://www.hljda.gov.cn/show.aspx?newsid=14834&typeid=18
有关化妆品检验机构: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81号)的部署和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省内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机构的指定及备案工作,对省内提出指定申请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机构进行了资质材料和现场审查。经审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黑龙江省公共卫生监测检验中心、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黑龙江省轻工科学研究院、哈尔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符合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机构的指定要求,予以指定。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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