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2014年第8号
发布日期:2014-04-28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81号)要求,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资格认定规范》(国食药监许〔2010〕83号),经专家组对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进行申报资料审核、现场情况核查和推荐,省局指定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并报送国家总局备案。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