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赣市食药监〔2014〕1号
发布日期:2014-01-17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决定本月起在全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此,研究制定了《赣州市严厉打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专项行动方案》、《赣州市开展深化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方案》、《赣州市开展深化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方案》、《赣州市开展一次性使用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专项整治方案》、《赣州市开展化妆品违法违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五个行动方案,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现就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针对当前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以改革创新精神打好攻坚战,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显著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以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推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科学发展。
2.坚持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全系统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安排好工作,开展好整治;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全市一盘棋的良好局面。
3.坚持从严整治、务求实效。针对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拿出切实措施,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对食品药品安全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绝不手软。
4.坚持清正廉洁、为民务实。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矛盾,要谨守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给人民群众和基层增加负担,秉公执法,树立良好形象。
三、主要工作
(一)开展严厉打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专项行动。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开展深化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
(三)开展深化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相关要求详见附件3。
(四)开展一次性使用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专项整治。相关要求详见附件4。
(五)开展化妆品违法违规专项整治行动。相关要求详见附件5。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1月起至5月底结束,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月20日前)
1.各单位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梳理食品药品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突出问题,确定整改工作方向和整改措施。
2.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目标任务。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1月底前)
各地、各单位组织和督促监管相对人,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3月底前)
各地、各单位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全市涉及食品、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领域的企业及个人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整治,重点解决好一批突出问题,切实回应群众的热切期盼。
(四)督导检查阶段(2014年4月底前)
市局对各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予以通报。
(五)总结阶段(2014年5月中旬前)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并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做好宣传工作。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来开展好此次整治工作。各县(市)局和直属局要根据市局下发的方案,制定好本辖区的工作方案,做到有专门方案、有整治措施、有具体责任人、有检查督导、有监督问责。
2.统筹推进。要切实抓好整治任务的落实,同时要统筹协调好各个单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整治齐头并进并取得实际效果,对于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要及时汇报,市局将根据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加强统筹、及时调度、协调推进,以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完成。
3.加强宣传。要及时认真总结在整治工作中的好的做法经验,主动联系协调新闻媒体,在有关媒体上及时宣传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
附件:1.《赣州市严厉打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专项行动方案》
2.《赣州市开展深化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方案》
3.《赣州市开展深化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方案》
4.《赣州市开展一次性使用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专项整治方案》
5.《赣州市关于开展化妆品违法违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官网没有附件]
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