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食药监办〔2013〕21号
发布日期:2013-05-27
生效日期:2013-05-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知
专业属性:理化检测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化妆品中禁限用物质检测技术要求,提高化妆品质量安全,化妆品中马来酸二乙酯等禁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已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1. 化妆品中马来酸二乙酯的检测方法
11. 化妆品中维甲酸和异维甲酸检测方法
13. 化妆品原料丙二醇中二甘醇检测方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