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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提供粉状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石棉测定方法(暂定)的通知(食药监办许函[2009]136号)
2013-11-13 09:23  点击:3739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食药监办许函[2009]136号
发布日期:2009-04-16
生效日期:2009-04-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知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针对媒体对婴幼儿爽身粉中含有禁用物质石棉的报道和我国目前尚无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石棉测定方法的现状,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含滑石粉的粉状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石棉测定方法进行了论证。为切实做好当前粉状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现将《   粉状化妆品及其原料中石棉测定方法》(暂定)提供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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