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国家食药监局公告2012年第16号
发布日期:2012-03-19
生效日期:2012-03-1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暂无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技术审评专家委员会审核,现批准聚甲基丙烯酰基赖氨酸、二甲氧基甲苯基-4-丙基间苯二酚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 聚甲基丙烯酰基赖氨酸技术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