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法规中心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遴选评审结果的通知(沪食药监食安〔2013〕394号)
2013-08-05 10:06  点击:3047
发布单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沪食药监食安〔2013〕394号
发布日期:2013-08-01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http://www.shfda.gov.cn/gb/node2/node3/node4/node2425/node2426/userobject1ai37341.html

  各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各相关检验机构:

  日前,我局开展了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遴选工作。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并经2013年第十次局务会审议,确定了提供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全市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全市化妆品监督抽检以及全市和各区县食品(餐饮、屠宰环节)监督抽检检验检测服务的检验检测机构(见附件1-4),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

  1、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2、全市保健食品监督抽检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3、全市化妆品监督抽检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4、全市和各区县食品(餐饮、屠宰环节)监督抽检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附件1-附件4.doc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8月1日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关于举行《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试行)》行政决策听证会公告
上一篇: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食品药品委托检验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沪食药监法〔2013〕3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