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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设备自查工作的通知(厦食药监[2013]84号)
2013-07-12 13:52 点击:1368
发布单位:
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厦食药监[2013]84号
发布日期:
2013-06-2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xmfda.gov.cn/tzgg/gzwj/201306/t20130627_652817.htm
关于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设备自查工作的通知(厦食药监[2013]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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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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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的通知(沪食药监法〔2012〕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