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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通知
2013-04-16 08:58  点击:5562
发布单位: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3-02-20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http://info.hebei.gov.cn/content.jsp?code=40258992X/2013-00144


  机关各相关处室,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市区内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餐饮服务单位:

  为加强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邯郸市直接接触药品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要求,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为规范我市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确保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的有效落实,现就2013年我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范围

  (一)药品生产企业从事生产操作、质量管理、设备管护、包装储存、检验、验收养护、销售、供应等工作的;

  (二)药品经营企业从事采购、检验、验收、保管、养护、质量管理、调配、炮制、销售等工作的;

  (三)医疗机构从事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养护、调配、使用、制剂配制等工作的;

  (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从事直接接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工作的;

  (五)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生产企业从事生产操作、质量管理、设备管护、销售、供应等工作的;

  (六)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从事生产操作、质量管理、设备管护、包装储存、检验、验收养护、销售、供应等工作的;

  (七)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从事采购、检验、验收、保管、养护、质量管理、调配、销售等工作的;

  (八)化妆品生产企业从事配料、制作、半成品储存、容器洗涤、灌装、小包装工作以及经常到生产车间的管理、技术、检验等工作的;

  (九)化妆品经营企业从事采购、检验、验收、保管、调配、销售等工作的;

  (十)化妆品使用单位从事化妆品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等工作的;

  (十一)餐饮服务单位的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厨(技)师及辅助人员、服务员、采购员、洗消及仓储人员。

  二、承检单位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着布局合理、方便检查、高效保质的原则,对申请承担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资质审核、确定,并按有关要求对市内医疗机构进行了认真考察,确定了仁泰健康(体检)医院等四家承检单位:

  1、 邯郸仁泰健康(体检)医院

  主要承担经济开发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地址:邯郸经济开发区世纪大街南段(金都饭店南行500米路西)

  市内乘36路、49路、65路终点站仁泰体检中心

  电话:0310—8068999 客服:0310—8068222

  手机:15188898022    免费电话:4006008686转1

  2、 邯郸市第一医院

  主要承担丛台区、马头工业城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中华大街与联络路交叉口西南角(原汉光医院)

  市内乘202、205、49路公交车

  电话:2115126、3215008

  3、 邯郸市中心医院

  主要承担邯山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地址:邯郸市中华大街49号

  市内乘23、2、3、33公交车

  电话:2118668、2118666

  4、中煤一公司岭北职工医院

  主要承担复兴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邯郸市复兴区建设大街箭岭路中段(理工大学对面)

  市内乘202、23、76、49、63路理工学校下车、16路岭北医院下车。

  电话:4016352、4016291

  三、体检项目

  从业人员体检项目包括:肝功能检查;大便培养;胸部透视;皮肤体征;视力、辨色力;谷丙转氨酶异常的应当补充检查HAV—IgM、HEV—IgM;药品质量检验、验收、养护工作人员的视力和辨色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需要进行健康检查才能上岗的其他项目。

  四、体检流程

  邯郸市区(包括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马头工业城、经济开发区)从业人员体检前要统一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办证室领取或者在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hdfda.gov.cn/)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的体检表;所有体检对象须空腹,按照本单位所在的区域到指定的承检单位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者需另带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和本人身份证,凭体检表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办证室办理健康证明。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把体检工作作为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一项依法管理的正常工作,务必高度重视,不留死角、全面彻底;对恶意拒检、有意瞒报的企业及个人要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2、各相关企业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依法到规定的承检单位进行健康检查,做到应检尽检,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3、各相关处室要采取定期检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跟踪检查等方式依法对分管的从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企业应检人员按规定全员检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不按照规定组织健康检查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监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行政处罚。

  附件:邯郸市食品药品从业人员体检表(注:原网站附件打不开)

  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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